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条 宗旨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增强法律顾问单位对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促进、保障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相关定义
本指引所称的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下同)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本指引所称的顾问单位是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法律顾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指导为主,承办为辅的原则。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除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外,主要以非诉讼的服务方式,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顾问单位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保证办理法律事务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第四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种类及法律依据
律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担任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
按照提供服务的内容及形式的不同,法律顾问的种类可以分为:
1、常年法律顾问。是指顾问单位在较长时间内聘请的法律顾问,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本形和最主要的形式,具有服务的经常性和服务内容的多项性、综合性等突出特点。
2、专项法律顾问。是指顾问单位为完成或处理某项法律事务而临时聘请的法律顾问,具有服务时间短暂和服务内容单一的特点。
第五条 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及职责
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顾问单位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件,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具体如下:
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3、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4、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5、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6、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7、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8、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9、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10、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11、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12、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3、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14、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15、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16、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17、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18、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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