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长风艺术学校
主营产品:甘肃画室,兰州美术培训,兰州高考美术,兰州美术培训学校,甘肃美术学校
258联盟会员
产品展示 Products
兰州美术培训 兰州高考美术 兰州美术培训学校
  • 联系人:龚老师
  • QQ号码:2862361729
  • 电话号码:0931-7636888
  • 手机号码:18693585058
  • Email地址:2862361729@qq.com
  •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237号
产品介绍
2016年甘肃省美术统考指南 一、报名 1、凡报名参加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18日7:00—20:00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排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所持身份证要与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一致。 2、请各位考生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遵守报名现场秩序,自备零钱,交纳考试费180元。报名点将为每位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须按工作人员引导排队签字、提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盖章后,按序离开报名场所。 3、今年施行分点考试,设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两个考点,考场安排及专业考号由电脑报名系统随机生成。报名结束后,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报名点发放的相关材料,查看考试地点,并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前往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 试 时 间 素描/唐卡线描 (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0日8:30-11:30 速写/唐卡图案速写(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0日11:40-12:10 色彩/唐卡色彩(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0日14:30-17:30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 试 时 间 临帖(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0日8:30-11:30 创作(满分100分) 2015年12月20日14:30-17:30 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 三、考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前往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考前50分钟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严禁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金属探测检查,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以及照相工具进入考场,如有带入须在入场前关闭电源装入手机袋交监考老师保管;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者,无论何种原因,均按考试作假处理。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夹在画夹上方,以便监考教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   4、色彩、书法考试时考生须自备考试所需用具(书法所需毛笔、墨汁、墨盘、毡垫等;色彩所需颜料、调色板等)和练习纸,考场只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还须带足洗笔水,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脏水。   5、考生拿到试卷后,请仔细核对试卷条码左下角斜线下明号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专业考号一致、条码涂层是否完整,如有问题,请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并更正;如核对无误,听到开考哨声后方可答卷。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临时休息时,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7、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不得在考卷上签名或作任何标记,不准使用定画液,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8、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剥离、损坏和涂改,不得刮开号码涂层,否则以考试作假处理。横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右下角,竖画时将条码放在试卷左下角。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0、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给别人改画、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监督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报甘肃教育考试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1、对考试过程中替考、提供或传输图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假条款按照如下规定依法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假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