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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371-844-074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典世纪(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A座150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介绍: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
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
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韩博多年的企业规划师从业经验。
经典世纪(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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