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广佛深中珠市生育保险新政策广佛深中珠生育险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生
电话:020-38023598转8301(周六日手机)
手机:18319444741 办公QQ: 2628459114
地址(总部):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室
网站:www.hr668.com 中国劳动关系网
广佛深珠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介绍
生育津贴数额=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1.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举个案例:广东省的张小姐现年27岁,月薪10000,所在公司月缴费平均工资9000, 近刚刚剖腹产生完宝宝。则她一共有产假98(基本产假)+30(延长产假)=128天,生育津贴=9000/30*128=38400元。由于小张的生育津贴低于她本人工资标准,差额1000/30*128=4266.67元,由公司补足。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需在分娩后60-120天之间申请办理,因此准妈妈需要提前开始准备申请生育津贴所需要的材料--《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以后需要将生育津贴申请表找男方单位盖章,之后将所有材料准备好以后交由单位人事进行申报,一般材料会在1-2个月之内返还,津贴会在申请通过后3个月内到达公司账户。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1)床位费:按不高于45元/日纳入。
(2)药品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执行,《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费不纳入。
2、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按规定应当由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