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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一经推出,创业者纷拥而至,带动了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近两年来,中国发明专利年度申请量突破了100万,常年稳居世界榜首。但随着创业者普遍年轻化,缺乏专利申请的经验与法律知识,常常掉入以下四种专利申请误区。
一、专利申请前不检索
国内大部分创业者有个通病,就是在开展专利申请工作前不做任何查新检索。其实检索工作是在专利申请中的关键环节,这是保证发明项目新颖性的前提工作。若他人已在你之前完成了该项目专利申请,你未做检索也去做该项目方案的专利申请,那只是在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检索材料不应局限于论文文献,专利文献才是重点检索对象。
二、投入生产后才申请
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上市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成型的产品,只要想法切实可行,申请人便可着手撰写申请文件了。若等到产品投入生产后再申请,那就为时已晚了,因为即便你侥幸获得了授权,专利也始终处在不稳定状态。当有人侵权时,你提起诉讼,侵权人也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不但打不赢官司,而且之前为申请专利所做的努力也付之东流。
三、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为了保证技术不外泄,很多发明人不愿在专利申请文件上交代过多的技术方案细节,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文件带来很大的困难,导致专利在审查时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这样一来,此项专利的申请将有98%的可能被驳回。所以为了降低被驳回的风险,发明人应该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切忌一味要求保密,不懂适当公开技术信息。
四、专利产品改进不重申
很多人以为专利成功申请下来后,便可“高枕无忧”,因此忽视了后续的研发工作。后期开发出新产品或是做了新改进,也不懂继续申请专利。这种错误的认知将会酿成不良后果,比方说当他人对此改进技术申请了专利,就会反限制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从而导致原专利权人一不留神就成为侵权人,丧失原本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所以无论是创业者个人发明还是创业团队成果,都要尽早完成申请,避免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