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2010年4月,从法院正式受理苹果公司对唯冠提起的ipad商标诉讼起,经过一审、上诉、二审……在消耗了苹果2年3个月之后,双方才最终和解:苹果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被评价为:“大象”输给了“蚂蚁”。
原知名女性健康App西柚,现已更名为美柚,原因是“西柚”的商标所有权另有其人。理亏的西柚哑巴吃黄连,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吞,在默默停用西柚名称并下架相关产品后,打出升级为“美柚”的全新App。
苹果和美柚为什么输了?
因为商标专有权被他人持有,
即使背后实力再强,
没有法律的认可,
再怎么争夺也是徒劳!
目前,有很多的商家朋友,
因不及时注册商标、或注册下来不注意一些事项,
导致与自己心仪的商标说拜拜。
01 商标不注册,而后被他人注册下来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如果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仅仅他人可以使用,他人还可以注册下来限制你使用,虽然说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举证又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万一不成功,真的要和自己心爱的商标说拜拜了,前期的努力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02 商标被提“撤三”而被撤销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需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当我们的商标被提出“撤三”申请时,权利人需要提交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也就是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决定了你的商标是否有效!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而被商标局判定为无效证据。
因此,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合同、广告、包装物等有效证据,并且注意商标的规范使用,不要随意改变商标、使用不完整的商标等。
03 商标到期不续展而被注销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