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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商标侵权,但是对于商标共存就不太清楚了。商标侵权是违法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起诉。而商标共存是什么呢?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都有哪些区别呢?公司宝小编整理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区别”的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参考!
一、商标侵权和商标共存的区别: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
二、商标共存分类
1、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
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间,也指与共存之外的竞争者之间)。
2、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
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
三、法定的共存
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存在的相抵触商标共存现象。
特定的共存
这主要是指相抵触的商标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现行法禁止共存有违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触商标不再对商品来源起主要识别功能或已经附着在其他主要起标示作用的标识之上或消费者不在乎商标的有无,同时也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搜索成本,这时,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标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没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
约定的共存
基于协议产生的相抵触商标共存。
商标侵权、商标共存判定方式
1、公众实际感受性。
2、商标整体印象。
3、显著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