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判断商标是否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最直接的标准就是看商标文字与商品的功能是否具有一致性,如果一致就是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的表述,如果不一致,就不属于对商品功能用途的表述。
何种情况下不构成对商品功能的描述
当英文单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时,在何种情况下才判定不构成对商品功能的描述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角度去考量:
1
英文单词如何理解最恰当
在海词、爱词霸、有道翻译、百度翻译等对上述两个单词进行翻译,“TRUECOLOR”对应中文有“真彩色、真色度、全彩、真实的颜色”,“ZKBIOSECURITY”整体无含义,“SECURITY”的含义是“安全”。
商标权利人选取一个商标作为自己的品牌,必然会有自己的特定目的,如保护字号或新品牌的名称等,结合一定的语境来理解商标,更符合相关权利人注册该商标的初衷。
2
英文商标在指定商品上是否表示了功能等特点
“TRUECOLOR”商标申请使用在第9类“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蓄电瓶;原电池组;运载工具用蓄电池;记时器(时间记录装置);磁性数据介质;电池;电池充电器;点火用电池;太阳能电池;原电池;尺(量器);电瓶;测量用圆规;算盘”商品上,该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是数据的记录、事物的测量、提供电能,不论“真实的颜色”或“真彩”,其与上述商品的数据的记录、事物的测量、提供电能等功能并无任何关联性。
当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根据其所表达的含义判断是否与商品的功能用途相一致,如果一致即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若不一致,就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内容。
3
其他考量因素
一,在先注册商标可以证明商标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特点。早在相关商标申请之前,商标权利人已经在相同或相关联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TRUECOLOR”和“ZKBIOSECURITY”商标,可以证明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
二,判断商标是否属于直接描述性标识,应以相关公众看到该标识的认知为准。相关公众主要指普通消费者和同行业经营者,“TRUECOLOR”品牌已使用十几年之久,形成了稳定的市场,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论消费者还是同行业经营者看到“TRUECOLOR”时会首先联想到汉字“真彩”,然后联想到“真彩”系列商品,其作为商标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混淆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