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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而作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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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小创向您指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仅仅针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出的,因为发明专利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时候会进行检索,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未检索,所以往往专利权是不稳定的,容易被他人侵权或者无效掉,针对企业而言往往是致命的缺陷,所以一般为了专利的稳定性,可以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确保专利稳定性。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客体应该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不包括:
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局已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不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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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何作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具体而言,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在海关备案中的作用。知识产权的海关备案,有利于海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嫌侵权物品而进行主动扣押。当专利权人在备案时提供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后,海关基于对专利权的法律稳定性的信任对其扣押行为更有信心。
2. 在广交会或其他展会上的作用。在专利权人主动提供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广交会及其他展会上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更能积极受理投诉,并能以此驳回涉嫌侵权人的相关抗辩。
3.在专利权许可、质押、转让与入股中的作用。在专利权的上述使用情况下,专利权的被许可人、质押权人、受让人以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更容易与专利权人达成交易,减少交易时间。
4.在专利行政投诉中的作用。专利行政部门会要求投诉者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一旦发现侵权,专利权人再去请求国家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考虑到出具评价报告的二个多月时间,将会对及时侵止侵权带来不必要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