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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刑事辩护律师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 张律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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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热点 : 刑事辩护 优势 :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提供法律服务 张律师 多年刑事辩护执业经验,尽心尽责为您服务 ! 13646229660 【案情简介】 2016 年 6 月 30 日晚 21 时许,朱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自己苏 Exxxxx 号牌小型汽车机动车行驶于园区某路,被交警查获其饮酒程度已达到醉酒,同日被刑事拘留,经查,朱某此次酒后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 【律师意见】本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律师接受了朱某的委托,张律师认为,刑法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一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二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三 )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四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本案中,朱某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朱某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未导致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小,建议对朱某从轻处罚。 【代理结果】张律师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为朱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律师的建议,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联系方式】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13646229660 孙吴律师事务所 网址: http://www.tefa1.com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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