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
主营产品: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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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咨询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律师 浦东房产律师 公鼎供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400平方米,专注于重组融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咨询培训、交通保险理赔、债权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法律等优势领域的专职律师三十多名,实习律师十多名,专业法务人员若干名。以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处理房产纠纷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交易成功。 (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契约至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严格掌握合同的解除。只要不是根本性的违约,并且一方提出要求的,法院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    (4)历史问题,从轻解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以前的行为,不以现存的法律严格规范。 (5)安全原则,工程质量问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判令交付。 (6)对应当履行的法律批准手续,如未履行,因此应当判令合同无效的情况,只要在诉讼期间补办了批准手续,仍按照有效处理。如开发企业不具备开发资质,建筑企业不具备承包资质,土地使用权转让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无偿划拨的土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未缴纳出让金,农村集体的土地未通过社会征用,等等。上述违反法律规定、欠缺法定要件的情况,只要能在诉讼期间弥补所欠缺的法定要件,即可以按照有效处理。 房屋交付时常见的三种纠纷 一、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 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 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根据《关 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 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现行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分为工程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综合验 收合格,北京市则将规划验收合格作为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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