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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咨询 上海二手房买卖请律师 公鼎供
郭军律师遵循“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专业化为核心,以“优质、尽职、守信”为标准,坚定不移地为当事人利益而奋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咨询-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400平方米,专注于重组融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咨询培训、交通保险理赔、债权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法律等优势领域的专职律师三十多名,实习律师十多名,专业法务人员若干名。以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处理房产纠纷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交易成功。
(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契约至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严格掌握合同的解除。只要不是根本性的违约,并且一方提出要求的,法院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
(4)历史问题,从轻解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以前的行为,不以现存的法律严格规范。
(5)安全原则,工程质量问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判令交付。
(6)对应当履行的法律批准手续,如未履行,因此应当判令合同无效的情况,只要在诉讼期间补办了批准手续,仍按照有效处理。如开发企业不具备开发资质,建筑企业不具备承包资质,土地使用权转让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无偿划拨的土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未缴纳出让金,农村集体的土地未通过征用,等等。上述违反法律规定、欠缺法定要件的情况,只要能在诉讼期间弥补所欠缺的法定要件,即可以按照有效处理。
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处理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公鼎律师所总部设立于上海,为北京、广州、深圳、宁波、宿迁、郑州、西安、青岛、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