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
主营产品: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
供应上海请问万里街哪里有房产律师事务所行情公鼎供
  • 联系人:郭军
  • QQ号码:382179782
  • 电话号码:021-33856629
  • 手机号码:15800354018
  • Email地址:382179782@qq.com
  • 公司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共和新路3388号永鼎大厦701室
产品介绍
  请问万里街哪里有房产律师事务所 请问万里街哪里有打房产的律师 公鼎供   郭军律师遵循“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专业化为核心,以“优质、尽职、守信”为标准,坚定不移地为当事人利益而奋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请问万里街哪里有房产律师事务所-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面积400平方米,专注于重组融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咨询培训、交通保险理赔、债权债务纷争、房地产纷争、刑事法律等优势领域的专职律师三十多名,实习律师十多名,专业法务人员若干名。以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家通常会在交房前将归其所有的家具电器全部搬走。但是在交房后,卖家仍留在屋内的物品是否能视为已赠与买家?近日,上海市前列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纷争上诉案件。因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屋内物品的归属,卖方交房后欲要回屋内的家具电器,买方却认为这些物品已随屋附赠。家具电器权属到底归谁?法院通过判决给出了答案。   合同约定不明 屋内物品归属引分歧   2015年7月21日,张某及其妻刘某将他们名下的一套房屋卖给李某,双方很快签订好合同、付清房款,并于同年8月将房屋过户。2016年6月27日,张某比原定时间提前3天将房屋钥匙交给了李某,李某也迫不及待地搬入了新房。就在她搬进的第二天,刘某却找上门来,要搬走屋内物品。李某拒不同意,她认为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列明屋内的家电怎么处理,既然房子都已经过户了,房子所有权归她,屋内物品所有权也就附属移转了。双方一时争执不下,刘某提出签署一张补充字条,载明:“房子按合同给你,至于装修的其他东西(软装类,硬装不破坏),我一并拆走。”李某也在字条下方签了字。几日后,张某前来要搬走字条约好的“软装”,双方又生分歧。于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屋内的全部家电和部分物品,包括空调、冰箱、消毒柜、水晶灯、洗漱台、米柜等。   一审法院:部分物品退还卖家   在一审过程当中,张某提出自己为了对方考虑,实际交房时间比约定的还要早三天,才导致没来得及搬出家电。而对于张某的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