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韵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消防认证|CCCF认证|消防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CCC认证
火灾报警设备电气火灾监控设备CCCF专业认证代理服务
  • 联系人:余经理
  • QQ号码:2656190804
  • 电话号码:021-60492391
  • 手机号码:18317193401
  • Email地址:yulili900@163.com
  • 公司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黄浦区解放东路绿地翡翠国际广场三号楼1122
产品介绍
火灾报警设备电气火灾监控设备CCCF专业认证代理服务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CCCF认证-国标GB 14287.1-2014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是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由一台计算机作为主控上位机,配合防火漏电报警系统终端、剩余电流探测器和若干带分励脱扣功能的断路器,通过二总线连接到主控上位机,通过应用软件组成一个完整的防火漏电报警系统。主控机具有巡检、监控、声音报警、打印及查询系统等多种功能,完成智能化的管理。该系统采用集散控制方案,一台微型计算机可以监控512台防火漏电系统终端;防火漏电系统终端能够独立工作,可以通过系统终端现场查看用电的各项参数。 设计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在有消防控制室且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以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可以接入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集中显示; 但该类信息的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设置应参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要求。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同时加强对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产品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保证火灾报警按钮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产品已正式纳入***第三批强制性认证目录; 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上海韵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服务企业,公司以办理消防产品CCCF认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转3C认证,委托代理申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全性能委托检验、认证申请、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型式认可认证(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技术鉴定、消防器材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公司聚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