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皮带机除尘器的性能保证:
皮带机除尘器应保证输煤系统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应符合《燃煤电厂电除尘器技术条件》DL/T5034-2004排放指标,并通过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验收:
1)煤尘中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时,工作地点空气中总含尘浓度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应大于4mg/m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应大于6mg/m³,呼吸性煤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应大于2.5mg/m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应大于3.5mg/m³。除尘系统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120mg/m³。
2)工作场所粉尘浓度限值应符合GBZ2的要求。
a)除尘器的进口都配备均流装置,以便含尘气流能均匀地通过褶式滤筒。
b)壳体能承受含尘气体压力的脉动。密封、防水, 壳体设计尽量避免死角和灰尘积聚区。
c)在电厂皮带机除尘器前后装有检修孔和必要的检修装置。
d)制作电厂皮带机除尘器所有平台设置栏杆和护沿,平台荷载至少为2kN/m2。所有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平台、扶梯采用镀锌栅格板制作。
e)提供通向各个平台和操作作业面的扶梯,扶梯荷载至少为2kN/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