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 凡在公司食宿的员工,必须放下身份证,并交30元,否则不准食宿。在留宿舍期间5天内未能上岗的,30元归公司。如5天内上岗的,可退回30元。如5天内自己提出要走的,30元不作退回。超过5天再收30元。
2. 在公司食饭的流动人员,必须要交3元一餐。
3. 员工介绍人来做住家工的,上岗一个星期有30元介绍费,介绍雇主来签合同的,给介绍费80元。如不方便的,可充值到手机。
4. 如果不在公司住宿的阿姨,不能把行李留低。住宿的阿姨请把行李拿到宿舍。我公司不作保管。
5. 见工必须带身份证。凡在公司做住家工的员工,不收介绍费。做钟点工的,要交60元介绍费,半年内无限次介绍工作。文员或销售的工作,一次性收费100元介绍费。
6. 凡住宿阿姨要连续住5天,不能间断,间断无效。避免阿姨到别处找工,不合适又回来,也便于公司管理。
7. 在宿舍期间,不能私自拿取宿舍的任何物品,不问自取视为偷。偷取公司物品,如果损坏公司物品要按该物品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审理,要爱护好宿舍、公司物品。
8. 未经公司批准,不能私自叫人在宿舍住,如有发现,当晚住宿的呀姨都要罚50元。如有举报的,罚金由举报者收取。
9. 住宿阿姨是优先安排工作。另外,约了雇主的员工,先来报到的,先见工的,安排做工先留下身份证,防止雇主来到不见人,失信于雇主。
10. 住宿的呀姨也要准时上午8:30分下来公司清洁,中午的时候要帮手煮饭,要把公司和宿舍的卫生清洁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