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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2015-12-10 09:01: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5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江西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 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 食品408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 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涉及6类食品( 乳制品、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酒类、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特殊膳食食品、 蔬菜及其制品)共408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涉蔬菜及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本次抽检中有7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苯甲酸、二氧化硫、铅和总砷。
 
  1.苯甲酸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样品存在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苯甲酸)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2.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香辛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3.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9.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12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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