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食品安全热点⑦:“毒豆芽”案首现无罪判决引关注
时间:2016-01-12 11:55: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102
1月12日,由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主办 ,中国经济网、腾讯网协办的“2015年
食品安全
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京举行。图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胡小松。中国经济网记者韩肖/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记者 韩肖)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腾讯网协办的“2015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1月12日在京举行。备受关注的“毒
豆芽”系列案件首现无罪判决引发舆论关注。对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胡小松认为,6-苄基腺
嘌呤属植物生长
调节剂,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该类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因此,不能直接将此类物质认定为有毒有害的
非食品原料,这正是作出无罪判决的依据。
“毒豆芽”系列案件首现无罪判决
2015年6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发回重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做出被告人郭某、鲁某两位芽农无罪的判决。此为一系列“毒豆芽”案件被做出无罪判决的首例。该无罪判决不仅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进行了明确划分,也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决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8月17日共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185条,博客1篇,论坛9条,微博89条,微信26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占比图可以看出,总体报道和讨论较少,以新闻报道为主。在微信、微博、论坛等自媒体平台未引起舆论关注。
从舆情话题趋势图可以看出,总体话题数量较少,7月29日,红网以《“毒豆芽案”无罪判决是尊重科学》为题发表评论,人民网、搜狐、凤凰等媒体转载使话题数达到高峰。
从话题地域分布图中可以看出,辽宁、山东、浙江、福建等地相关舆情热度较高。
胡小松:禁止使用与有毒有害之间不能简单划等号
胡小松表示,原卫生部将6-苄基腺嘌呤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删除是出于工艺必要性的考虑,并非安全问题。
食药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2015第11号”公告中“禁止豆芽生产者使用以上物质,并禁止豆芽经营者经营含以上物质的豆芽”。胡小松表示,“这明确了对该问题的‘监管红线’。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让不让用是管理问题,是否有毒是科学问题”,胡小松表示,在“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物质” 和“有毒有害物质” 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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