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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类企业申请政府扶持的函|各有关企业:|1、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快实现把我市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市科技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2、《规定》明确地提出了在税收、财政补贴、土地政策、鼓励基金、人才、知识产权等几大方面的扶持办法。|3、《规定》的主要措施如下: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购买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契税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房产税。|4、具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以及办理相关优惠政策请登陆 查询。|我公司专门协助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软件企业资格认定,申请科技研发经费、软件专项资金、办理税务减免等优惠性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