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酒店住所变更被罚5万元 法人告赢工商局
时间:2016-03-16 04:13:37 来源:网易网 点击量:7374
兰州晶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虹酒店)法定代表人彭某在新场所经营时,被兰州市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城关区工商局)以无证经营为由,开出5万元罚单。对此,彭某不服,向城关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支持了彭某诉请,城关区工商局提起上诉。3月15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查明,本案被告城关区工商局于2014年3月11日,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01号房屋进行执法检查,认定彭某自2013年12月25日起,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餐饮服务及住宿经营活动,并相继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兰城工商处字(2014)第 680 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并以当事人无照经营为由,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并处罚款1万元。
而彭某除了本案原告的身份外,他还是晶虹酒店法定代表人。本案的诉争,就要从晶虹酒店的住所地变更说起。2013年9月4日,城关区工商局向晶虹酒店核准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城关区红星巷13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某,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之后晶虹酒店对住所地做了变更,由原来的“红星巷131号”变更为“雁滩路3501号”。2014年3月31日,城关区工商局核准了晶虹酒店住所变更登记申请。
2015年8月18日,城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晶虹酒店成立时领取了营业执照,城关区工商局并未对该事实予以审查。故城关区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宣判后,城关区工商局不服,提起上诉。
该案在二审阶段,兰州中院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一条 ·密其与赛康合作推出数码印刷机卷材清洁解决方案 2016-03-16
下一条 ·巴基斯坦国家高速公路私有化即将开始 2016-03-16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海东西服职业装哪家好,企业职业装厂家2024-11-21
·玉林气压水罐多少钱一台2024-11-21
·山西线束套管报价,PVC线束套管生产厂家2024-11-21
·湖南高折射率单体哪家好2024-11-21
·白银自动感应门多少钱一平,电动感应门厂2024-11-21
·平凉小型空心砖厂家电话,多孔空心砖厂家电话2024-11-21
·天津曝光机吊装搬运公司2024-11-21
同类资讯推荐
热门阅读
大家都在看
- ·蒸汽预付费智能计量装备的功能?
- ·2020珍珠岩颗粒:济南玻化微珠厂家,30-50目玻化微珠价格
- ·智唐智能结算台是智慧食堂核心要件
- ·热网供暖计量流量计选型及解决方案
- ·照明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续费用
- ·智慧食堂是个什么概念
- ·智唐智能结算台在智慧食堂的作用
- ·德生科技荣获“ZUI具成长性人工智能产业上市公司奖”
- ·便携式MZS-30矿用自动苏生器宇成生产
- ·14吨K型带框架搬运小坦克,可特殊定制无尘系列等
- ·热网供暖流量计选型及解决方案
- ·GM-30手摇绞盘用于海港码头等场合,防锈特性
- ·2020珍珠岩:安徽珍珠岩板厂家,安徽玻化微珠厂家,秀一秀
- ·判断重力铸造机的好坏有几个方面?
- ·一直被diss却又一直在流行的毛毛拖鞋